ZZDC(00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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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00075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独立监督和评价公 司及权属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具体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 独立开展工作并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 能。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通过规范化审计监督,帮助 和指导公司及权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 意见和建议,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 内审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机构——审计部,公司分管领导 负责内审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规划制定、考核评价 及审计工作质量的检查与监督。 第五条 权属企业暂不设置内审机构和人员,统一接受 公司审计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审计部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应当诚实、客观、 ...
漳州发展(00075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 及披露工作中的审查、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 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 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 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 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督促外部审计 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 ...
漳州发展(0007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 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 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权属企业及 各部门负责人 ...
漳州发展(0007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股份锁定、解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 ...
漳州发展(00075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 所处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覆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 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 ...
漳州发展(00075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
2025-10-24 11:18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 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规范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 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 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 司规 ...
漳州发展(0007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名单和信 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披露以及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 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 人,对本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 (一)公司的经营 ...
漳州发展(0007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履职、培训与考 核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证券监管机构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 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 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 ...
漳州发展(0007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 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 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保障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 ...
漳州发展(000753)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第一条 为确保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改 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强媒体信息排查 落实维稳责 任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包括股吧、 QQ群、微信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