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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调整后)
2024-02-01 09:4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调整后) 重要提示:本纲要是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针对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并基于现有外部发展环境和内部经营管理基础而制定的 战略规划文件,其中涉及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举措等内容属于前瞻性陈述,均不 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形势的变化, 公司可能对规划进行适度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持续做强做 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坚守安全环保、合 规经营、廉洁从业底线,将公司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锐意进取的现代 化企业。 二、使命愿景 以资源报国为使命,持续提升资源整合与行业引领能力,不断激发创新活力, 逐步构建"投建营一体化的全球有色金属行业一揽子解决方案提供商"综合实力, 将公司建设成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海外工程建设国家队和国际知名矿业公司。 三、发展原则 1.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全力提升质量、效益 ...
中色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66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10:11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 66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66 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同意对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 整。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谢志华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周科平、高顺清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孙浩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周科平、高顺清担 ...
中色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01-31 10:0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1 次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1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22 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和《公 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经理层年度考核有关情况, 清算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022 年度薪酬。 经研究,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22 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提请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66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依据《中色股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公司组织开展了经理 层成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经研究,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提 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
中色股份: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2024-01-23 10:04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 年第四季度工程承包业务经营合同情况公告如 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23 年第四季度,公司签订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合同额折合人民币 33.86 亿 元。其中:新签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合同 1 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 1,780.00 万元, 新签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增补合同 2 个,合同金额合计折合人民币 33.68 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未完工项目 30 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 553.70 亿元,尚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 280.73 亿元。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未生效项目 2 个,合同 ...
中色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2 11:11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4-00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秦军满先生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下午14:3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695,710,11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4.90 ...
中色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1-12 11:11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65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14 名激励 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不在公司任职,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7,710 股予 以回购注销。 本 次 ...
中色股份: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2 11:11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 电话:010-62684688 传真:010-62684288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 见。 本所系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并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31110000E000163031; ...
中色股份: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12 11: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1 NFC-ZD/DB-016-2002-C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
中色股份: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0:22
关于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6518 5057 1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系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并依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