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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4 11:4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10月24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 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即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 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2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
北新建材(0007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1:4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 1 页 共 5 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 ...
北新建材(0007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0-24 11:4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10 月 24 日 第 1 页 共 3 页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 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就财务会计报告中存在的 重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 第 2 页 共 3 页 落实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年度财务报告 编制的监控,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
北新建材(0007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4 11:4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10 月 24 日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 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部门以及相关人 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 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 ...
北新建材(0007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1:4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 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和在公 司的地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10 月 24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赋予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 ...
北新建材(0007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1:48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 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
北新建材(0007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4 11:48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 | | 1 | | --- | --- | | . | 4 | | | A | | | | 第一章 总则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
北新建材(0007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4 11:4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10月24日 | 第一章 总 则 | 2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 |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 ... 6 | | 第一节 定期报告 | 6 | | 第二节 临时公告 | ・・・・・・・・・・・・・・・・・・・・・・・・・・・・・・・・・ 1 0 | | 第三节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涉及的信息披露 16 | | | 第四章 |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的程序 29 | | 第六章 信息披露的媒体 | 31 | | 第七章 保密措施 | ... 32 | | 第八章 附 则 | 33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 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北新建材(00078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11:48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 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 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上述事项应有 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10 月 24 日 第 1 页 共 3 页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程序,保证独立董事会对公司年报工作的有效监 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每位独立 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 作安排及其它 ...
北新建材(00078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1:4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 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 1 页 共 6 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