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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新材(000859.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6560.43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30 10:41
Core Viewpoint - Guofeng New Materials (000859.SZ) reported a decline in revenue and a net loss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indicating financial challenges faced by the company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1.592 b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3.53% [1] - The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was 65.6043 million yuan [1] - The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73.1361 million yuan [1] - The basic loss per share was 0.07 yuan [1]
国风新材(0008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和公平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4.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 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 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 任人的责任,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主要责 任。信息报送部门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错的,信息报送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除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 发生重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 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 1 -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 ...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1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国风新材(0008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履行最 高权力机构的职能,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 1 号》)《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 ...
国风新材(00085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等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下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 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召开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
国风新材(0008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行为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范要求, 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以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为他人提供的 担保,也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对外担保同时 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应遵循合 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 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或各股 东同比例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 担能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 ...
国风新材(0008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 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 、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
国风新材(00085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 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1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 ...
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