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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08-15 10:58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 审阅并认可,公司与关联方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追加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发生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 116 会议室 14:30 以现场方式举 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 会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议案 ...
新乡化纤: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15 10:58
上市公司 2024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编制单位: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资金占用方名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 | 2024 年期初占 | 半年度占用 2024 | 半年度占 2024 | 2024 半年度偿还 | 2024 年半年末占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 | | 用 | 称 | 公司的关联关 | 核算的会 | 用资金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的利息 | 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质 | | | | 系 | 计科目 | | (不含利息) | (如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 | 控制人及其附属 | | | | | | | | | | | | 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4-08-15 10:5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 ...
新乡化纤: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8-15 10:58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 目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乡化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 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定 | 原预计总 | 追加预计 | 2024 年已发 | | --- | --- | --- | --- | --- | --- | --- | | | | 内容 | 价原则 | 金额 | 后总金额 | 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 | 精纺科技 | 包装物 | 市场价 | 24,000.00 | 26,000.00 | 14,268.59 | | 原材料 | 精纺科技 | 强捻丝 | 市场价 | 700.00 | 1,000.0 ...
新乡化纤: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0:56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1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7: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 3 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监事人数 3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0 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新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2024年8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 ...
新乡化纤: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 ...
新乡化纤: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8-15 10:56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拟为3家 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鹭水 务")、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鹭")、新乡菌草新材 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菌草新材")开展正常业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 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 资产的10%。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订 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 ...
新乡化纤: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 ...
新乡化纤: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下 午 15: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 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 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新乡化纤(000949)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长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冯丽萍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生产运营中主要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周期性波动等风险, 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 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