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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2页 大华内字[2024]0011000269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 大华内字[2024]0011000269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铖昌科技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to Bill C (30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大华会计师 卡普通合伙) 黄丽莹 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7191 杨太龙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太 龙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份吗了解更多在 扫描市场主体身 记、名案、许可 坚守信息、作奖 新会同加服务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关 2012年02月09日 机 于业务报 仅用 2670万元 记 示年度报告 脚 EU - 高 至6月30日通过 1 版 a - Re 市场主体应 ...
铖昌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026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 浙江鍼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 | 目 录 | 页 次 | | --- | --- | ---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 | 浙江敏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 1-5 | | |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部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026 号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第1页 大华核字[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9 14:10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 六 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万元。 15,653.8124 | | 万元。 20,349.9561 |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653.8124 万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349.9561 万 | | 股,均为普通股。 | | 股,均为普通股。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 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国良)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蒋国良) 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铖昌科技")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详细了 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守信、勤 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 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蒋国良先生,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 于天册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执业,曾担任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浙商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563049270A。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95.35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 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Chengchang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 428 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 3 号楼, 邮编:3100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9 14:06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 ...
铖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14: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就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 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铖昌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 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 ...
铖昌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4:06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张丽女士、姜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女士主持,经与 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3-29 14:06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铖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9 14:06
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铖昌科技")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2024 年度预计将与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集 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迈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连续 12 个月内合计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 2,386.62 万元。 | | | | 实际发 | 预计 | 实际发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联交 | 关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