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chang Technology(0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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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4:10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维护本公司利益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使用闲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审核职责。 ...
铖昌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4:10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罗珊珊女士、白清利先生、王文荣先生、蒋国 良先生、郑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 ...
铖昌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治理结构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 关资料,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 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 生负面影响。我们同意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马广富、夏成才、蒋国良 2024 年 3 月 28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已获悉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现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铖昌科技:国信证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14: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铖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对铖昌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9 14:10
单位:万元 浙江铺昌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笑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 | 往来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23 年期初 2023 年度往来 2023 年度往 | | | | 2023 年度偿 | 2023 年期末 | 在来形 | 往求性质 (经营性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方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算的会计科 在来资金余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息还累计发生金 | | | | | 往来资金余 | | | | | | 系 目 | | 额 | (不含利息) (如有) 额 | | 额 | 成原因 | 来、非经营姓 | | | | | | | | | | | 往来)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无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 元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 | 元 | | ...
铖昌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马广富) 2023 年 9 月 22 日,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铖昌 科技")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 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马广富,男,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 于 1997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先后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控制科学与工 程系副主任、主任,航天学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 圳)校长助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2023 年 9 ...
铖昌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4: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广富先生、夏成才先生、蒋国良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铖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14: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铖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对铖昌科技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2024 年度预计将与公司参股公司浙江 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迈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连续 12 个月内合计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2,386.62 万元。 | | | | | 合同签订金 | 2024 年初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