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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飞德)
2024-04-26 17:41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李飞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飞德,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曾任美的集团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战略经营部总监、董事副总裁,美的 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现任广东德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健萌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 ...
慕思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26 17:41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 | |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 | | |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 | 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 | | 运作。 | |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 | | | 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 | | - | 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 | | | 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 |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 | 以连任。 | 连任。 | |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 |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 ...
慕思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6 17:41
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 1-2 | | --- | --- | |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 1-7 | |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r - t Thornton 十年 朝阳区建国门外十街 t ta 5 目 邮编 10000 96 10 2566 FF RG 10 8566 5120 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441A009165 号 慕恩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思股 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 ...
慕思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7:41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招商证 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 ...
慕思股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7:41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 交易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本制度所 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 ...
慕思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7:41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filtx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ornto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441A013976号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思股份公司)2023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Grant Thornton 致同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慕思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 ...
慕思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7:41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 ...
慕思股份:董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2024-04-26 17:41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 2.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 名单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的说明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 ...
慕思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6 17:4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慕思股份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玮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燚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汤玮、王承沿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一)公司治理 不适用 | 是 | 否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以及各项内控制度;查阅公司三会资料;查阅、复核公司 | | |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内容;核查关于董监高变动的资料及相关公告;查看 | | | | 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 | | | |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询问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 | | | 1.公司章程和 ...
慕思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7:41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