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Haisen Pharmaceutical (0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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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00136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义, 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往来,包括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与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
海森药业(00136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 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 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 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 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 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 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 ...
海森药业(00136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 行使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 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 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 及以上董事。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公 开、公平、公正 ...
海森药业(00136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森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 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交易与关联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 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 ...
海森药业(00136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以下简称"《变动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10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 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 ...
海森药业(0013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 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总经理由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 的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
海森药业(0013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 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其它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 ...
海森药业(0013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担保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 诈而导致损失。 (三)担保评估不适当,可能因诉讼、代偿等遭受损失。 (四)担保执行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或资产遭受损失。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 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担保业务的下列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 ...
海森药业(0013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海森药业(00136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0:46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加 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浙 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即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第五条 子公司应自觉接受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质 疑,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六条 子公司每年应当按子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应当 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必须有到会股东代表、董事签字。 第七条 子公司涉及收购兼并、对外投资、银行借贷、对外担保、资产处理、 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应按该子公司的章程及母公司的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 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子公司应当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