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cean(0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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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7 13:22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5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法院已裁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民事判决书》已产生法律效力,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基于上述《民事判决书》 对公司享有的债权以下简称"判决债权"。公司尚未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支付上述款项, 海洋集团 ...
*ST东洋:关于与周志德等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7 13:22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5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周志德等债权人签订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20年6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集团" 或"原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有大 量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尚未归还。海洋集团已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归还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金额的50%,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 经与债权人协商,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前提下,债权人豁免对公司享有 的部分破产债权(最终将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金额为准确定豁免金额),该豁免金 额相应抵偿海洋集团对公司的等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止公告日,海洋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5.68%,海洋集团为公司原控 股股东,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
*ST东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7 13: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
*ST东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07 13: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 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 | | --- | --- | | |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 |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 | | | 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 | | (四)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 | |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 | 第一百十三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 | 第一百十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 | |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 | 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 | 议: | |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 |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 事会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 |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 | 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 | 诺的方案; |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聘请外部审 |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 | |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 | 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 | 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 ...
*ST东洋: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3-12-07 13: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晋辰贸 易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晋 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辰贸易")作为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现向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5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七、《关于与曲丽尧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与高丽美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
*ST东洋:关于与高丽美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7 13:22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5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高丽美签订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法院已裁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20年6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集团" 或"原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ST东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7 13: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及文件准备等工作。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ST东洋:关于与曲丽尧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7 13:22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5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法院已裁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20年6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集团" 或"原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有大 量非经营性 ...
*ST东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7 13:22
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及《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独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 第八条 担 ...
*ST东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04 11:2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 15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箭厂胡同 2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 年 十二 月 上市公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东洋 股票代码:002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 15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