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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的决 策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对外担保的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权限,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 担保计划的决议。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抵押和质押。 第二条 对外担保的决策原则 2.1 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所规定的担保范围; 2.2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经营需要; 2.3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第三条 对外担保的条件 3.1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70%; (2025年10月) 3.2 ...
拓邦股份(002139) -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11:03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 理,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机制,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拓邦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信息披露跨部门协调机制,不 改变公司原有的治理架构及信息披露体系,不同于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不替代董 事会秘书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委员不少于五人,从以下人员中产生:董事长、 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审计部负责 人、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可能涉及公司重大信息生成和传递的公司相关部门、相关 子公司负责人等。 信息披露委员会首届委员由董事会任命产生,此后信息披露委员会可以根据公 司在不同时期的信息披 ...
拓邦股份(0021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和权限,完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 ...
拓邦股份(0021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27 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 ...
拓邦股份(0021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辅助董事会执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 ...
拓邦股份(0021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关联 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界定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定义为准。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
拓邦股份(0021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拓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
拓邦股份(002139) - 《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 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 披露。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 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 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拓邦股份(0021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1: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拓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
拓邦股份(002139)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发展规 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 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计划,指导公司 ESG 战略制定并监督 公司 ESG 事宜。 第二章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 5 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