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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002176) -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10-17 11:02
第一节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 生品业务,应当遵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 决策机构审批通过,不得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期货 及衍生品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的商品期货业务和衍生品业务原则上应出于套期保值的商业 目的。 (二)业务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交易的数量应综合考虑现货、 未执行购销合同及未来销售预期等因素,在跨品种套保时应充分考虑品种间的相 关性; (三)公司应当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 人账户从事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四)公司应具有与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
江特电机(0021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10-17 11:0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履行各自的内部报告义务、报告程序,及 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 ...
江特电机(00217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10-17 11:02
(2025 年 9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 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其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信披办 法》《规范运作指引》 ...
江特电机(002176) -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10-17 11:0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对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下 统称"大股东")、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 ...
江特电机(0021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10-17 11:0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 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 ...
江特电机(0021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10-17 11:0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 (一)明确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 (二)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四)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 告、审议、审核和披露的职责;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 (六)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范围和保 ...
江特电机(00217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10-17 11:0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 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 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 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 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1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安全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 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应当豁免披露。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江特电机(0021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10-17 11:0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 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与经营、财务相关的或者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价格已经或者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会议、日常经营重大 合同、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 ...
江特电机(0021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0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 成。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四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 能力;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 ...
江特电机(0021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0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特 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