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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002177)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免 第五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 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长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长全面主持董事会工作。董事长应对董事会的运作负主要责任,确 保公司指定完善的治理机制和程序,确保及时将董事或经理层提出的议题列入董 事会议程,确保董事及时、充分、完整地获取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各项议题的 相关背景材料,确保董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最佳利益。 第三条 董事长应提倡公开、民主讨论的文化,保证每一个董事会议程都有充分 的讨论 ...
御银股份(00217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无控股股东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应当比照控股股东履行 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 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应当善意使用其控制 ...
御银股份(002177)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七月 1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广州市人民政府以穗府办函[2003]88 号《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御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整体变更设立,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1011108228。 2004 年 7 月 26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函[2004]243 号《关于确认广州 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确认广州市人民政府对公司设立的审批。 2009 年 11 月 4 日,注册号变更为 440101000034272。 2016 年 ...
御银股份(0021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 1 页 共 18 页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御银股份(0021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
御银股份(0021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御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事行政 ...
御银股份(0021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 ...
御银股份(0021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御银股份(0021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 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 名为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 ...
御银股份(0021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02 11:46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章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 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 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