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C(0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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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 特 迅(002227)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宇)
2025-04-29 14:4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宇) 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宇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博士。 2008 年至今任职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曾任城市化研究所副所长, 现任新能源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专 委会委员、深圳市软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深圳市新兴战略产业博士专家联谊会 理事、深圳市龙华区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长期从事新能源产业、能源 与环境政策、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
奥 特 迅(0022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4:4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 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 ...
奥 特 迅(00222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14:4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石会峰、张大志、刘宇、刘进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石会峰、张大志、刘宇、刘进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
奥 特 迅(00222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9 14:4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会峰) 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石会峰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天津国信倚天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现任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惠州三力协成 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
奥 特 迅(0022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4:49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
奥 特 迅(0022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4:4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4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
奥 特 迅(002227) - 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4:4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