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GUER(0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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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002243) - 证照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证照是公司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 职权,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规范公司证照和印章管理,保证 合法用章和证照安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相关定义 (一)本制度所指证照包括①营业执照等公司经营许可类证照,②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文化企业、质量奖等资质或奖励类证书, ③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④其它类证书。 (二)本制度所指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董事会专用章、董事会办公室章、党委公章、纪委公章、工会委员 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人力资源部章等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对外经营 公用章,及相关私人用章等工具类用章。 以上公司印章包括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 第三条 使用原则 公司证照印章管理,需严格遵守"专人管理、授权使用、使用登记"的原则 进行。 第四条 适用范围 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证照和印章管理, 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没有特别规定的,由子公司参照 ...
力合科创(00224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暂缓豁免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以下统称"报告义务 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 ...
力合科创(002243)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 简称"交易商协会")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及《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 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 ...
力合科创(002243)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指导子公司依法 运营,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投资形成的全资、 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层级与治理结构 第三条 管理层级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管理序列中的级次,公司为第一级。 第五条 直管公司投资形成的子公司为第三级,统称"所属公司"。 第六条 治理结构 (一)各级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董事一名。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任命。 第四条 由公司直接投资形成的子公司以及根据重要程度或管理需要纳入直 接管控的子公司为第二级,统称"直管公司"。 (二)各级控股子公司原则上由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等人员, ...
力合科创(00224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深圳市力 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 种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中国 ...
力合科创(002243)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结合《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 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但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改变、调整管理的 内部控制制度,在本制度中对募集资金使用、改变及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履行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应按约定的用 途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在 存续期间改变或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应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
力合科创(0022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办公室 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应 ...
力合科创(00224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
力合科创(0022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战略导向原则。薪酬管理体系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体现公司价值导 向和企业文化,有效引导员工绩效行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2、薪酬与经济效益匹配原则。薪酬水平的确定必须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 能力相结合。 3、收入与价值贡献匹配原则。薪酬既要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又 要体现能力和绩效差异,公平合理地体现薪酬水平,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四、薪酬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标准年薪、激励工资、补贴与福利 构成。 1、标准年薪: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基数构成。 (1)基本工资:占比标准年薪的 40%,按月度发放。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占比标准年薪的 60%,计算公式为:绩效工 资=绩效工资基数×个人考核系数,个人考核系数遵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 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适 ...
力合科创(0022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一)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 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