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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及其参加者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 ...
博云新材(002297) -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按照规范运作、有效监督的原则,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资金的使用包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和非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该资金的使用必 须遵照本流程执行。 第二章 项目募集资金申请拨付流程 第三条 项目所在公司项目部根据《投资预算》及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情况, 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交《募集资金预算申请报告》。《募集资金预算申请报告》 须经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募集资金预算申请报告》要求列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额度、用途、申请划拨金额、资金需求的时间节点、募集资金账户 资料等。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第四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项目所在公司的投资额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在 审批的总额度下,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所在公司提交的《募集资金预算申 请报告》填列《募集资金划拨审批表》(附表 1),《募集资金划拨审批表》须经 公司项目分管副总裁 ...
博云新材(0022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 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加强公司风险防 控、促进实现经营目标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指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公司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部门对公司、所属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合 理利用资源;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舞弊。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 改进公司的经营管理 ...
博云新材(0022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确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 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 资料,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 召集人一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 ...
博云新材(0022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的专门机构。 1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 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
博云新材(00229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母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母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 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经营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力。同时,负 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 控股股东职责外,不干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 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执行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 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自觉接受母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 对母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八条 母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 监控。母公司委派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母公司总裁提名 ...
博云新材(00229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行为(含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质量,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 制度执行。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
博云新材(00229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 相一致,应当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节规定。 第三条 公 ...
博云新材(00229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 性,确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 一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 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 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 ...
博云新材(00229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 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 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公司单一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情形。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直接投票制,不 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董事会、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