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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锐捷(0023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辞任或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 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或劳务合同另有约定 ...
星网锐捷(00239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的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 ...
星网锐捷(002396)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境外长期股权投资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 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 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11号)《境外投资管 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星 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境外投资特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境外投资的原则、决策程序和管理流程等内容。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境外投资项目。 本制度所称境外投资事项是指在我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开展的固定资产 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他投资项目。子公司是指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控股及有控制权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部门是指公司境外投资项目主管部 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境外投资须符合以下原则,并遵循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国 家境外投资指引,符合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政策;遵守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和 政策,符合其投资产业发展方向,尊重当地习俗;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方向,实 现全球资源配置, ...
星网锐捷(0023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 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网络通讯 研究院院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 ...
星网锐捷(0023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提 名人和候选人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 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二)最近 36 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 36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根据《 ...
星网锐捷(0023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指公司为有股 权关系的企业提供的担保)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担 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为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 票、保函等担保。 第四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 ...
星网锐捷(00239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 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确实不能亲自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 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所持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3家上市公司 兼任独立董事,其每年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 10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1/3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 ...
星网锐捷(0023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本公司、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结合《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 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不 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
星网锐捷(002396)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理财、信 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为充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公司从事理财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及投资需求; (二)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产品以及低风险的信 托产品。如保证本金安全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约定预期收益率并有足够保障 措施的信托产品、质押物具有较强流动性的信托产品(如用上市公司股权做质押融 资)等;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 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深圳证券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 ...
星网锐捷(00239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4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及《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 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的上市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控股的上市子公司,除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 外,其他方面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 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