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BOW(0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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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事项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邮件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
天虹股份(00241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 ...
天虹股份(002419)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2、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3、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 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一条 为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风险投资行为, 强化风险控制,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 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1、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2、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3、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 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 ...
天虹股份(0024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规范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
天虹股份(002419)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东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科 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是指董事会为确保公司股东会能够充分掌握公司业 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而报送的信息报告。 第三条 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事求是,客观全面; 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1 第四条 年度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第五条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其他临时重大事项,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及时 对外披露及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应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的编纂工作,董事会秘 书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编制。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一般于每年 6 月底前向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三)公司下一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 (四)投资者关系工作开展情况; (五)董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 临时报告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及 ...
天虹股份(0024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 ...
天虹股份(002419) -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依据《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等有关规定的相关标准界定。 (2025 年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 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 ...
天虹股份(0024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 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委员 ...
天虹股份(0024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中期财务报表审计、审阅或者执行商定 程序服务,财务报表为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二)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 计报告。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提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报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按照相关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 第四条 公司应当聘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要求,结合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 规定执 ...
天虹股份(002419) - 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11 11:01
现金管理制度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 管理业务,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 "现金管理"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为提高资 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闲置资金进行承诺保本类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且 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的现金管理行为。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现金 管理产品的投资不适用本制度,但承诺保本类的产品除外。 第三条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从事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现金管理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低 风险、稳健型的产品。 (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