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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00243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21 00:10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 --- | --- | ...
江苏神通(00243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00:1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 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豁免 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 履行保 密义务, 不得 ...
江苏神通(002438)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1 00:10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7 月 13 日以电话或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本公司 总部 1204 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 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江苏神通(002438) - ESG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1 00:1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一条 为 进一步 加强江 苏神通阀 门股份 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 公司")环 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管理(以下合 称"ESG"),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社会和 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 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
江苏神通(00243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1 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7 月 13 日以电话或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36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公司总 部 1204 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换届后的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 ...
江苏神通(0024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00:1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 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 披露指引、准则及通知等规定,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1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神通 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
江苏神通(0024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00:1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 ...
江苏神通(0024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00:1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节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其中必须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 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措施落实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下列事项应当 ...
江苏神通(00243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00:1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决定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
江苏神通(0024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00:10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 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有丰富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持续参加后续教育; (四)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