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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09 10: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榕基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管理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 程序和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
榕基软件: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9 10:44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 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仁锟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榕基软件: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09 10:44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520,146,945.31 元,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 公司)8,427,862.7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 年度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母公司)842,786.27 元,减去 2023 年内已实施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为 527,732,021.78 元,资本 公积金(母公司)为 364,193,237.65 元。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 ...
榕基软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09 10:44
| 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分配利润为 |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可以不进 | | --- | --- | | 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 行利润分配: | | 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 |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 | | 求情况下,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 | 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 | 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 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 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 | | 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 产负债率高于 70%; | |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 | | 的 10%。公司最近 3 年以现金形式累计 |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 |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 | 4、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 情形。 |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进行 |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 | 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 公司当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 | | 所处行业特点 ...
榕基软件: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09 10:44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定,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
榕基软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09 10: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 ...
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09 10: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在年报各项工作进程中负有保密义务,并应督促其他相关人员严格履 行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等行为;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初步审计后的沟通; (四)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的及时披露; (五)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意见;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 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福建榕基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榕基软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09 10:44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的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榕基软件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根据该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351A008320 号",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 | 2021 年 |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375,009,219.29 | 665,730,486.71 | -43.67% | 717,210,056.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5,647,872.79 | 13,317,723.75 | -119 ...
榕基软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9 10:4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继 荣先生、孙敏女士、黄旭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孙敏女士、黄旭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
榕基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9 10:4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 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 2023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年5月8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 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