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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07 10: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力制药 有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特一药物研 究(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特美健康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五个一级子公司;海南海 力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力医生集团(安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台山 市化工厂有限公司三个二级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莞证 券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 ...
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07 10: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特一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3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员 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专户资金划款审批表、募集资金使用 台账、募集资金使用抽凭,查阅了公司编制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关于该事宜的会议文件以 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03 号《特 一药业集团股 ...
特一药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07 10:2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5-0001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ww.bgo.cn)" 选行 :"拉干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ke.mol.gov.cn)" 进行评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WIJ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Room 2206 22/F Yuevuan International To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i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5-00016 号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
特一药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07 10:2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9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0,146,5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65 元。截止 2023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实际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46,51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74,999,916.10 元, 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5,600,000.00 元(不含税金额 5,283,018.87 元)后的发行金额 269,399,916.10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审计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874,949.91 元(不 含税金额 825,639.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8,891,257.7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
特一药业: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
2024-03-07 10:26
变更后:ty002728@vip.163.com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上述联系 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 谅解。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为进一步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变更如下: 变更前:ty002728@vip.sina.com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8 日 董事会 ...
特一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07 10:26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要 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 策的情形。根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第一 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决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 ...
特一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桂生)
2024-03-07 10:2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桂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 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3 年任职 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 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会专门会议的事项。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2 天,除参加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
特一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07 10:26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曹 艳铭、李桂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艳铭、李桂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
特一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07 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是我国最早从事证 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4,027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注册 ...
特一药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2-06 07:4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100)。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三、备查文件 1、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照及人员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大信事务所 原指派连伟先生、刘娇娜女士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