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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1 08:06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8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 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特一 JLC1, 期权代码:037194。 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01 名,合计 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2,521,030 份,行权价格为 6.24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为 3 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
特一药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12-09 07:45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7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 ...
特一药业: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12-02 10:52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8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2.96 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上市 ...
特一药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2 10:49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 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 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 ...
特一药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2024-12-02 1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核心人员名单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分配情况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本期可行权数量 (万份)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陈习良 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9.6 7.84 0.02% 张用钊 副总经理 19.6 7.84 0.02% 其他核心人员 99 人 640.528 236.423 0.46% 合计 679.728 252.103 0.50% | 10 | 沈文燕 | 其他核心人员 | 60 | 杨术发 | 其他核心人员 | | --- | --- | --- | --- | --- | --- | | 11 | 韦衍练 | 其他核心人员 | 61 | 李悦 | 其他核心人员 | | 12 | 黄仲棠 | 其他核心人员 | 62 | 何军荣 | 其他核心人员 | | 13 | 郭伟达 | 其他核心人员 | 63 | 刘晓峰 | 其他核心人员 | | 14 | 朱友中 | 其他核心人员 | 64 | 赵鑫城 | 其他核心人员 | | 15 | 伍立标 | 其他核心人员 | 65 | 郭军 | ...
特一药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2 10:3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 于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电话(Tel.):(+86)(755)8351 5666 传真(Fax.):(+86)(755)8351 5333/8351 5090 网站(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2 月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特一药业")的委托,担任特一药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特一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4-12-02 10:3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3 年简易程序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注:上述募集资金拟变更金额未包括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为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投入 2021 年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5,207.53 万元,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12.51 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7 号)同意注册,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向 9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46,514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13.65 元。 ...
特一药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02 10:28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52.103 万份,行权价格为 6.24 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应的 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 ...
特一药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02 10:28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4 上述业务完成后,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364,738,910 元变更为 510,788,782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364,738,910 股变更为 510,788,782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4,738,910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788,782 | | 元。 | | 元。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
特一药业:章程修正案
2024-12-02 10:28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自 2024 年 3 月 1 日(前次注册资 本变更统计股本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更。根据股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与原章程内容对比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备案。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 修订前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364,738,910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788,782 | | 元。 | | | 元。 | |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