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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东莞证券关于特一药业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1-11 10:1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特一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东莞证券对公司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本次拟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特一药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1-11 10:14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6 名,实际参加 6 名。公司监事及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公司 2023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 ...
特一药业:关于提前归还可转债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1-05 07:43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 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 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刊登于法批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在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 运作良好。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
特一药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09:31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42、41、31DE、2403、2405 电话(Tel):+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86 755 83515333/8351509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GLG/SZ/A2957/FY/2023-1037 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 ...
特一药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09:28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丹青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 9、11 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 ...
特一药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2-20 07:44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许丹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 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解除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质押股份 | 持股份 | 总股本 | | 起始日 | | | 解除日期 | | | | 质权人 | | | 一致行动人 | 数量(股) | 比例 | 比例 | | | | | | | | | | | 许丹青 | 是 | 52,500,000 | 52.51% | 14.40% | 2017 ...
特一药业:关于提前归还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12-15 10:33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法批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在 ...
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15 10:3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特一药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郭文俊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郭彬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 | |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郭彬、张树涛、王齐忠 | | | |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 | | | | 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月 6 日-2023 年 12 日 | 12 | 月 | 7 |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 | | |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 | | | | | | | | | 4) 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 | | | | | | | | ...
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2023-12-15 10:33
| 培训时间 | 2023 年 12 7 日 | 月 | | --- | --- | --- | | 培训地点 | 特一药业会议室 | | | 培训主题 | 年减持新规》《优化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融资监管安排》主要内容及相关案例 | | | 培训讲师 | 郭彬 | | | 参训人员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财务部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 |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特一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特一药业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事务代表等人员对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任职管理、选任制度、履职方式、履职 保障、责任约束等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对减持新规、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 ...
特一药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1 09: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 简称:特一 JLC1,期权代码:037194。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 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08 名,合计 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1,551,480 份,行权价格为 9.23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为 3 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