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UN AUTOMATION(0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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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考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高管资格及权力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以下权力: (一)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报 告; (二)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 ...
埃斯顿(002747) - 重大事项处置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 发挥,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高效运作。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 求,公司关于交易和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 的事项: (一)购买资产;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1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南 ...
埃斯顿(002747) -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斯顿")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 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 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埃斯顿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
埃斯顿(00274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公司资产的经营效益,使其保值增值,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斯顿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并获取收益的行为。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草案) 2. 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3.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1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处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埃斯顿(00274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规定需要及时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包括内幕消息。 1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 ...
埃斯顿(00274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埃 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
埃斯顿(00274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
埃斯顿(00274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的债务 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 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办法适用于 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 应遵守《香港联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交 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 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 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及股份锁定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