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UN AUTOMATION(0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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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防范和控制 ...
埃斯顿(00274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 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 并以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1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南京 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 会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应包括载列于 ...
埃斯顿(0027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
埃斯顿(00274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2025 年 6 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公司总经理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在其他任何企业任职。 第七条 总经理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 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埃斯 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若干,财务 总监一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 ...
埃斯顿(002747) - 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埃斯 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若干,财务 总监一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在履行职务时,要接受监事会在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公司总经理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在其他任何企业任职。 1 南京埃斯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ESG 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 ESG 委员会委员, 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包 括但不限于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执行会 议有关决议等工作。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 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埃斯顿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 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 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
埃斯顿(00274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人")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考核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高管资格及权力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以下权力: (一)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报 告; (二)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 ...
埃斯顿(0027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