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UN AUTOMATION(0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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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
埃斯顿(00274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埃斯顿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 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 委托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 ...
埃斯顿(002747) -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政策(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政策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适 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政策(草案) 通知其他股东或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 东会审议。 第二条 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2)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3)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 10 个营业日前刊登;及 (4)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延后,让股东有至少 10 个营业日 考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资料。 第三条 股东提名人参选董事的程序 ...
埃斯顿(002747)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介绍 1.1.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股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平等、及时、有效、透明、 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目标。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2. 总体政策 2.1.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年度股东会及其他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披露资料,以 及公司通讯及其它公司刊物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深交所网站 (https://www.szse.cn/)及公司网站(www.estun.com)。 3. 通讯途径 3.1. 股东查询 3.1.1. 公司已于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查询。 3.1.2. 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 3.1.3. 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3.2. 公司通讯 3.2.1. 公司 ...
埃斯顿(002747) -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 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及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 中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以下简称"《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 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 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提供相应服务的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 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二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并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专业会计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1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 ...
埃斯顿(00274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订本制度,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如下: (一)提升公司质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与效率,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 力,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南京埃斯顿自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13:1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1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南京 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 会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应包括载列于 ...
埃斯顿(00274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3: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公司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推进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1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