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guan Aohai Technology (00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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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海科技(0029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
 奥海科技(002993)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委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 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财务及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 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 ...
 奥海科技(0029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 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司 ...
 奥海科技(00299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适 用本制度规定。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四)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 ...
 奥海科技(00299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 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 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1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 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奥海科技(0029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 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
 奥海科技(00299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6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 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 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
 奥海科技(00299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0-27 11:34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被担保对象东莞市 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 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形式使用。拟向 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 申请单位名 | 授信银行名称 | 授信品种 | 担保方式 | 期限 | 授信额度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称 | | | | | | | | 奥海科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 综合授信(含资 | 无 | 2 年 | 10 亿人民币 | 新增额度、期 | | | 公司 | 金池) | | | 或等值外币 | 限及其他 | | 奥海科技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 综合授信 | 无 | ...
 奥海科技(002993) -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27 11:34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 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 业胜任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 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财务以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 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
 奥海科技(002993)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10-27 11:3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 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行使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