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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 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 ...
奥海科技(00299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主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东莞市奥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 和财务负责 ...
奥海科技(0029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主 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
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董事长、 董事会提名的其他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等。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1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负责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 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 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 ...
奥海科技(002993)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同时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业务部门以系统化的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司 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 ...
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 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券账户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
奥海科技(0029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 ...
奥海科技(0029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 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 ...
奥海科技(00299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 6 号,邮政编码:52372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04.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 ...
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 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