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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1:4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 年 | 7 | 月 | 18 | 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8 | 号 | 238 | 人 |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272 | 人 | | |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1:4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 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 ...
海象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2024-04-26 11:42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和监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 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 (3)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监事;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 ...
海象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1:42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462 号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象 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象新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1:42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 2023 年起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26 11:4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 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分配做出制 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采用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坚持优先现金分红 的原 ...
海象新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1:4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38.67 元,共计募集资金 70,920.7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621.72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64,299.0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6 11:4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公司以往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 成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且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4-12 08:41
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李强先生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张 李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李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并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张李强先生辞职后监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李强先生通过公司 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 319,510 股,持股比例为 0.31%。张李强先生所持股份将按照《深圳证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2-23 08:21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3 年 度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象进出口")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6 亿元人 民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同时各子公司将视 情况以自有财产为自身提供抵押担保;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 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 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