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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3000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 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 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 董事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 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 ...
合康新能(3000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合 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
合康新能(300048)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均必须是董事,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 ...
合康新能(3000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有关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 大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 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 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四)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有关政府部门 ...
合康新能(3000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强职业操守,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 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分)公司的 负责人、公司以及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相关人员")。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 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 ...
合康新能(30004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订、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并由其中一名委员担任主任委 员;委员均必须是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负责主持工作。主 ...
合康新能(300048)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主任委员为 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负责主持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
合康新能(3000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未按规定合并 ...
合康新能(3000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人。设董 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 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 ...
合康新能(3000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二)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三)高级管理 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 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