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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300152)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管理体系 - | 1 | - | | 第三章 | 会计机构及财务会计人员 - | 3 | - | | 第四章 | 内部会计监督 | - 4 | - | | 第五章 | 财务会计管理 - | 6 | - | | 第六章 | 资金管理 - | 7 | - | | 第七章 | 往来款项管理 - | 9 | - | | 第八章 | 存货管理 - | 10 | - | | 第九章 | 固定资产管理 - | 12 | - | | 第十章 | 在建工程管理 - | 15 | - | | 第十一章 |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管理 - | 16 | - | | 第十二章 | 营业收入管理 - | 17 | - | | 第十三章 | 成本、费用管理 - | 18 | - | | 第十四章 | 利润及分配管理 - | 20 | - | | 第十五章 | 财务报告管理 - | 20 | - | | 第十六章 | 附则 - | 21 | - ...
ST新动力(3001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 ...
ST新动力(300152) -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坏账损失是指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 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流入。包括已计提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发生的损失。 第五条 公司进行应收款项的处置,应当在对应收款项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 上,取得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 证或公证证明以及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等。 坏账损失依据下列证据进行确认: 5.1 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行完毕 证明; 5.2 债务单位被注销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当地工商部门注销、 吊销公告、有关机构的决议或行政决定文件,以及债务单位清算报告及清算完毕 证明;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 项的核销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防范 化解应收款项损失风险,使相应的财务报告能更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 ...
ST新动力(30015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对外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的出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持有时间超过一 年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
ST新动力(30015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占用方" )占用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 占用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占用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占用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占用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占用方资金,为占用 ...
ST新动力(300152)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 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 害,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 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在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如因董事的辞任,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1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
ST新动力(30015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5 12: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雄 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 ...
ST新动力(300152) -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2025-12-15 12:02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决策通过的决议事项,或授权经理层决策 后的事项,该事项的归口承办部门和有关执行单位等反馈责任单位均应按照本办 法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反馈执行落实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 检查和督办。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四条 下属子企业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有关管理办 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工作, 经理层是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层,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 会工作部,具体负责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督办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完善决议落实督办台账和日常管理工作体系。 (二)与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