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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300177) - 分红管理制度
2025-04-15 13:3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原则上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利润分配,且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的同时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拟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 ...
中海达(3001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04-15 13:3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 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中海 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1、本公司 ...
中海达(300177)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4-15 13:3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 关人员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3、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4、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5、保障资产的安全。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 ...
中海达(3001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卫宁)
2025-04-15 13:3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卫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受聘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满六年,于2024年05月20日届满 离任,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本人任职期间召 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整体的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 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 ...
中海达(30017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15 13:32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已经 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 的重大信息或事项,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如下规定履行职责: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依据 ...
中海达(3001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15 13:3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 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以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 ...
中海达(3001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英海)
2025-04-15 13:3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年05月2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担任董事会 下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 黄英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受聘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相关会 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 ...
中海达(3001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远志)
2025-04-15 13:31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远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受聘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相关会 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远志,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 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自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