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ng Health(3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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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29 09:00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highlights the recent board meeting of Weining Health, where various company policies were discussed and approved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eining Health's revenue composition shows that the healthca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or accounts for 92.54%, while the internet healthcare sector represents 7.46% [1] - As of the report, Weining Health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20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rticle also mentions a competitive scenario in the beverage industry, where Nongfu Spring's new green bottle product has led to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market share for Yibao, dropping nearly 5 percentage points [1]
卫宁健康: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方向
Ge Long Hui· 2025-09-29 09:00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plans to expand its business scope to include variou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related services and software development, reflecting its strategic focus on AI technology and big data services [1] Group 1: Business Expansion - The company intends to ad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lication software development" to its business scope [1] - Additional services to be included ar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asic software developmen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ory and algorithm software development" [1] - The company will also offe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l application systems"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dustry application system integration services" [1] Group 2: Data and Consulting Services - The company plans to provide "big data services"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technical consulting services" [1] - It will also develop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asic resources and technology platforms"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ublic data platforms" [1]
卫宁健康(3002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 治理,健全内部约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 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卫宁健康(30025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主要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公司舆情管理坚持实行"统 一 ...
卫宁健康(30025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 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受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决权不 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出资份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可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 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管理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 督和相 ...
卫宁健康(30025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 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
卫宁健康(30025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定期或临时报告,并在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信息披露 ...
卫宁健康(3002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 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 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 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 ...
卫宁健康(3002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公司审 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卫宁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二)审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 (三) ...
卫宁健康(30025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