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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08:07
证券代码:300333 证券简称:兆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 )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 ...
兆日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 1 / 5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 ...
兆日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 / 9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
兆日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深 圳 兆 日 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 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 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以会计专业人士 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 ...
兆日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 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 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兆日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08:07
证券代码:300333 证券简称:兆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 加董事 7 名,其中,董事 NG YIPIN 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魏恺言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 )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
兆日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 制度的规定。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相关要求,以及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 求,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 ...
兆日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公 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
兆日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若募集资金数额较大, 公司可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经董事会批准,可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 账户。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核对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互一致。 第四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 ...
兆日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 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 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 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