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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9 10:1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009-5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2|AN009-5 号 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大光电"或贵公司) 根据本所与南大光电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南大光电的委托, 担任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 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激励计划》、相关董事会决议、监 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 ...
南大光电: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09 10:1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陆振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颜杰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度占用累 | 2023 | 年度占用 | 2023 年度偿 | 2023 年度末 | 占用形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 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 | 计发生金额(不 | | 资金的利息 | 还累计发生金 | 占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系 | | 额 | 含利息) | | (如有) | 额 | | | |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南大光电:中审亚太关于南大光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09 10:1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 1、鉴证报告 | 1 | | --- | --- | |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期的专项报告 | 1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2553 号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 光电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
南大光电: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4-09 10:14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 为 13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239%。 2、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3、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2 月 9 日为授予日,以 14.85 元/股的价格向 1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法律 ...
南大光电: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9 10:1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4 月 10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方德才、麻云燕、沈波、吴玲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方德才、麻云燕、沈波、吴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南大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玲)
2024-04-09 10:1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和诚信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玲,女,1958 年出生,1982 年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1994 年获加拿大 UBC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1996 年任职于美国 Computerland 公司,1998 年任美 国宏桥信托投资集团董事及驻华首席代表,2000 年任中国技术与投资网 CEO,2001 年任北京麦肯桥资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03 年任北京半导体照明科技促进中心 主任、科技部半导体照明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2009 年担任国家发改委海峡两 岸 LED 照明合作项目工作组组长,2 ...
南大光电: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09 10:14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大光电")于2024年4月8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 和"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两个 项目实施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11月向不 ...
南大光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9 10:1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在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序号 | 时间 | | | 届次 | 内容 | | --- | --- | --- | --- | --- | --- | | 1 | | | | | 1、《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案》 | | | | | | | 2、《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 | 3、《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 | 4 ...
南大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09 10: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南大光电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 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 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金融机构,具体业务品 种、 ...
南大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9 10:14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 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 4月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姜田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