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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3004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伊之 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 ...
伊之密(30041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的行为,包括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 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与其他单位以非独立法人的联合体形式共 同开发同一房地产项目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 ...
伊之密(30041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及管理层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多人。总经理、 ...
伊之密(300415) - 公司章程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underline{{{-\lnot\Xi}}}\underline{{{-\lnot\Pi}}}\not\Xi+\not\Xi$$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6740846335Y。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izumi Holdings Co., Ltd. 第十一章 附则 1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 ...
伊之密(300415) -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4.5 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债务重组协议不再收取的款项; 4.6 应收款项的拖欠时间在一年以上,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者收回 可能性极小;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的核销管 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化解应收款 项损失风险,使相应的财务报告能更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和《伊之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应收款项是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款 项、应收利息和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准备是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坏账损失是指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 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 包括已计提和未计提坏账 ...
伊之密(3004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Xi{\cal O}\,{\underline{{{=}}}}\,\Xi\,\rlap{/}\,\Xi\,+\,\rlap{/}\,\Xi$$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以书 ...
伊之密(300415)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明确资 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货币资金核算真实、准 确、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当用于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任何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本公司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预算目标,负责公司的资 金筹集、调度、使用、审核等项具体工作。 对于公司的重大资金调度、使用财务部应当根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 的决议、决定进行调度、使用。其他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无权干预本公司资金调度、 使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统筹安排公司资 金的筹集、调度、使用、 ...
伊之密(3004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Xi{\cal O}\,{\underline{{{-\mp}}}}\,\#{\mp}+\,\rlap/\Xi$$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1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
伊之密(30041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 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 护广大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
伊之密(300415)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内幕 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 务数据、统计数据、正在筹划或者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 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