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KJ(300680)
Search documents
隆盛科技(30068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隆 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 ...
隆盛科技(30068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
2025-08-28 11:5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 ...
隆盛科技(30068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8-28 11:5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修订) | 1 र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第三章 | 股 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2 |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7 | | 第十一章 | 附 则 | 4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无锡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
隆盛科技(3006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8-28 11:5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 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
隆盛科技(3006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 ...
隆盛科技(30068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9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审部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审部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内审部"),负责对公司的业务 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
隆盛科技(30068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9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全额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据我国境内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 独资或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制度依照持股比 例及控制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两类企业。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但低于 100%,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
隆盛科技(3006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9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 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应说明辞任原因。除下列情形外,董事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将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
隆盛科技(3006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1:5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 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证券部,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司董 事会 ...
隆盛科技(30068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共同 为实现下列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 报; (三)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当在遵照下述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内部控制的 基本要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