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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
新余国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 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其他不正当披露,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 ...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我们认为公 司增加 2023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相关 增加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的需要而作出的合理预测,关联交 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 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在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该议 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意见出具人(签署): 雷恒池 熊进光 廖义刚 签署日期:20 ...
新余国科: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成国资公司")、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及其控 制的子公司(子企业)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370.00 万元。关联 董事金卫平、黄勇、杨超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陈东先生、肖凌云女士回避表决,该 ...
新余国科: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江西新余国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 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 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券 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独董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应至少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定期 ...
新余国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西新余国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 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 ...
新余国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 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 ...
新余国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所处行 业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内部审 ...
新余国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