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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Songyuan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30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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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松原安全(3008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 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
松原安全(30089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 定,以及《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 规定; (二)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1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 向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 ...
松原安全(30089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有 ...
松原安全(3008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制度化,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浙 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将货 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的投资活动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 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进行投资的,应按有关法律、 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公司 ...
松原安全(3008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 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何业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
松原安全(30089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 作细则相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 ...
松原安全(300893)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处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 ...
松原安全(30089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 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 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 ...
松原安全(3008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07 15:1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