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GERDA(3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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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7 09:13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40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 月4日14:30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亭道尾22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
恒而达:关于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2024-10-17 09:13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37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 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 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第三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之事宜。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黄青 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黄青山先生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黄青山先生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 ...
恒而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菡)
2024-10-17 09:1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陈菡 ,作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提名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三 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 ...
恒而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7 09:13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3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荔兴南街2666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黄福生先生以通 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成员仍应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职责 ...
恒而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少华)
2024-10-17 09:1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陈少华 为 福建 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
恒而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菡)
2024-10-17 09:1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陈菡 为 福建恒 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恒而达: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17 09:1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 ...
恒而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少华)
2024-10-17 09:13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陈少华 ,作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提名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三 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 ...
恒而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7 09:13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38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荔兴南街2666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正华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陈菡 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 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 ...
恒而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根强)
2024-10-17 09:13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雷根强 为 福建 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