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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2:0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的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 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大 经营计划 ...
力量钻石(301071)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2:0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关于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法》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 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一节 内幕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 ...
力量钻石(30107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7月)
2025-07-29 12: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省 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河南省力量钻石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 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 2 名以上的独 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
力量钻石(30107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2:0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
力量钻石(30107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2:0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 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实 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 审计人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境内外直属各办事 处、境内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 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 ...
力量钻石(30107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9 12:0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不 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 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所要求的任 职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力量钻石(30107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2:0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上市公司 ...
力量钻石(30107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12:0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应包括 2 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召集人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掌握和 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
力量钻石(3010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
2025-07-29 1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1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 的股东 ...
力量钻石(301071) -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12:0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与披露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