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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 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 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 ...
光庭信息: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6 11:08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庭信息")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2,800.00 万元。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3,200.00 万元,2023 年 1-11 月 实际发生额为 8,227.48 万元。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提请 ...
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26 11: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公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23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海庭")、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装光庭")、武汉光 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昱明晟")、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发生提供研发服务、委托技术开发 ...
光庭信息: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
光庭信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对照公司实际治理情况, 决定对《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 | | |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 | | |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 | |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 资本: | | |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 (一)公开发行股份; | | |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 | | 式增加资本: |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 1 | (一)公开发行股份;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 |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 | ...
光庭信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 ...
光庭信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26 11:08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 ...
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26 11: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 ...
光庭信息: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26 1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第 1 页 共 1 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森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独 立董事王宇宁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汤湘希先生(主任委员)、 蔡忠亮先生、王宇宁女士。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光庭信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 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