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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4-04-18 12:5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 门会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 2023 年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 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等 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预计关联交易均出自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未损害 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 显失公平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 ...
和顺科技: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许罕飚)
2024-04-18 12:5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罕飚)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许罕飚,男,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0 年至 2000 年,任浙江钟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0 年至 2003 年,任浙 江君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3 年至今,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9 年 8 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
和顺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12:51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 14,639,377.28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5,495,238.93 元, 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 2023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1,549,523.8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880,247.72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224,788,468.48 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 ...
和顺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8 12:51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 ...
和顺科技: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04-18 12:51
各位董事: 在 2023 年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年份,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 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寻求和把握新的市场 机遇。作为公司的管理者,我带领管理团队勤勉尽责,全力以赴地执行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与指示,致力于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努力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具体年度工作如下: 一、2023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和挑战性因素交织,行业竞争加剧,下游产品 市场需求偏弱,一定程度上给产能消化及产品盈利等方面带来较大挑战。2023 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3.9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50.05 万元。 二、2023 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在 2023 年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一年里,公司在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确定 性和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始终坚持"差异化、功能性"的发展战略,聚焦主 业发展,不断拓市场、强管理、降成本、提效益。面对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偏弱的 挑战,我们追求技术创新,践行精益生产管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试运行及 新产品开发进程。同时,我们也在高 ...
和顺科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18 12:5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提供担 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被保证人")购买设备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保证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同意作为保证人对在主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应由被保证人承担的 债务和责任,按其在被保证人的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7.1.15 条"上市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 于第 7.1.14 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 《公司章程》相关 ...
和顺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12:48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
和顺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12:48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恪尽职守、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行使职权,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会议的决 议都合法有效,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议案 | | --- | --- | --- | --- | | | | |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3.《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 | | | | 案》 | | | | |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和顺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12:48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关 于独立意见的发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 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杭州和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
和顺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04-16 10:11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或"公 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二)保荐代表人:王义、陆猷 (三)培训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四)培训地点:腾讯会议远程培训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 (六)培训内容: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 的意见等相关内容及警示案例。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和顺科技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