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Hanyi Innovation Technology (301270)

Search documents
汉仪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1:2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东生、 戴祖勉、苗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周东生、戴祖勉、苗丁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汉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1:23
证券代码: 301270 证券简称: 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无需提交公 ...
汉仪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1:23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432,957.18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37,189,595.17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 3,718,959.5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48,125,688.59 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64,140,104.7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8,125,688.59 元。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
汉仪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祖勉)
2024-04-22 11:2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戴祖勉,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 院工商管理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等审计机构;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格会 计师、公司秘书;2009 年 2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上海鸣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协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8 月至今,任 金斯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北京协 众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益中亘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诺誓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上海三熙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202 ...
汉仪股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38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382 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
汉仪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
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2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汉仪股份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2,511,258.4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488,741. ...
汉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
汉仪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苗丁)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苗 丁 )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 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苗丁,1982 年 4 月出 ...
汉仪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1:23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