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nner Metering Technology(Shanghai) (3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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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6 12:43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ZENNER | 真兰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054 2024 年 8 月 1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君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唐晓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 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所列示的主要 风险。 公司是国内膜式燃气表和智能燃气表主要生产商之一,既是智能燃气表 企业的供应商,也与智能燃气表企业存在竞争关 ...
真兰仪表: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8-26 12:43
上 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 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等。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权利,以保证: (一) 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总裁)一名,执行总裁一名,副总经理(副 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余总经理 层人员由总经理(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 ...
真兰仪表: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6 12:43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 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 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并报告工 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 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行使职权。 第四条 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股东会 ...
真兰仪表:内部审计制度
2024-08-26 12:43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内审部,内审部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领导及员工责任的建议; (八)发现 ...
真兰仪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8-26 12:43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 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 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 ...
真兰仪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8-26 12:43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
真兰仪表: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26 12:43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真 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 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 ...
真兰仪表: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6 12:43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4-057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9月11日(星 期二)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1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702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
真兰仪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08-26 12:43
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保荐人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真兰仪表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业青 | 联系电话:021-2201828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耀华 | 联系电话:021-2201828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 |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 是 | |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 文件一致 | | ...
真兰仪表: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8-26 12:43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 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