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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4-06-13 12:34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 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 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 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 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
爱迪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4-06-13 12:3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1,902.938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615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902.9382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 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 ...
爱迪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4-06-12 12:41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3]261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 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902.938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 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 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剔 ...
爱迪特: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06-05 13:58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053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RSM 容诚 ir int 2: i. 411 项码 内 容 容 序号 1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l 2 3-2-5-2 目 录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cc.mof.gov.cn)"进行查导 报告编码:京2430 3-2-5-1 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15Z0053号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公 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2022年度、2021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爱迪特公司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爱迪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 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 ...
爱迪特: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4年1月-3月)
2024-06-05 13:58
RSM 容诚 作成 审阅报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16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控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ww.fig.cn.jp.cn/) 进行全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控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r.mof.gov.cn)" 进行公 3-2-2-1 3-2-2-2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阅报告 | 1-2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3 | | 3 | 合并利润表 | 4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5 | | 5 | 资产负债表 | 6 | | 6 | 利润表 | 7 | | 7 | 现金流量表 | 8 | | 8 | 财务报表附注 | 9-88 | 审 阅 报 告 容诚专字[2024]215Z0160号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公 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合 ...
爱迪特: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4-06-05 13:58
股份锁定承诺函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的申请,本人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 经理。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本次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事宜,特此承 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目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 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 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本人就任时确 ...
爱迪特: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4-06-05 13:5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的申请 文件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致使本公司为发 行人的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信 12-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所就本次发行的申请文 件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所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致使本所为发行人 的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
爱迪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6-05 13:56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05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报告编码:. 京24100 3-2-4-1 RSM 容诚 in inte 录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 | --- | --- | --- | --- | | 序号 2 | 内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容 | 页码 1-6 | 3-2-4-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15Z0054号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公 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12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爱迪特公司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爱迪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 件,随其他申 ...
爱迪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4-06-05 13:56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行使包括决定公司 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等职权。 2、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0 次。公司历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相关文 件的签署等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董事会为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的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