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SOFARSOLAR(301658)
Search documents
首航新能(3016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 ...
首航新能(3016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制度及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 ...
首航新能(30165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 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 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 ...
首航新能(30165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1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制度及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
首航新能(30165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行使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 ...
首航新能(30165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07111227X8。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237,114 股,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SOFARSOLA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高新奇 ...
首航新能(3016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应用系统的、规范 的方法,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的独立、客观地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如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资产安全; (三)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
首航新能(3016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对首次公开 ...
首航新能(30165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 否收受价款。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 ...
首航新能(30165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首航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