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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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09: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 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
宜通世纪: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5 16:14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 ...
国晟科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23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各子(分)公司负责 人。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 的委员人选。 ...
影石创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1:1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 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 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 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六条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一条 为完善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 ...
久盛电气: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9 08:22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 规则所称董事指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人员组成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久 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华塑控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3:12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一条 为规范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 ...
中天火箭: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5 11:25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 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陕 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会成 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经委员会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 ...
胜宏科技(3004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2月)
2025-02-28 12:40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内设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胜宏科技(惠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免。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成员。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 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