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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Core Points - Nanjing Gaoke Co., Ltd. has decided to abolish its supervisory board and transfer its powers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s approved in the sixth meeting of the eleventh supervisory board held on September 18, 2025 [1][3] - The company will increase the number of board members from 7 to 9, adding one non-independent director and on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who will be elected by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assembly [4][5] - The company will revise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o comply with the latest laws and regulations, with specific changes to be submitted for shareholder approval [6][7] Summary by Sections Abolishment of Supervisory Board - The supervisory board will be abolished, and its functions will be assumed by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3][4] - Current supervisors will continue their duties until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pproves the abolishment [3] Increase in Board Seats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will expand from 7 to 9 members, including the addition of one non-independent director and on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4][5] Revision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will be comprehensively revised to align with the latest legal requirements, with specific amendments to be detailed in an attachment [6][7] - The revised articles will be submitted for approval at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long with a request for authorization to handle related business registration changes [6][7] Governance System Revisions - The company will revise, formulate, and abolish certain governance systems, including the rules for shareholder meetings and board meetings, as well as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7] - The revised governance documents will also be submitted for shareholder approval [7]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Core Viewpoint - Nanjing Gaoke Co., Ltd. has decided to cancel its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ransferring the supervisory board's powers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expanding the board from 7 to 9 members [1][3]. Group 1: Board Resolutions - The board meeting was held on September 18, 2025, with all 7 directors present, and the resolution to cancel the supervisory board was passed unanimously [1]. - The company will revise its governance system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tes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amended Company Law and related guidelines [3]. - The board has nominated Mr. Wu Quan as a non-independent director candidate, pending approval at the upcoming shareholders' meeting [4]. Group 2: Shareholders' Meeting - The first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of 2025 is scheduled for October 29, 2025, at 14:00 [8][11]. - The meeting will adopt a combination of on-site and online voting methods, utilizing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s voting system [11][13]. - Shareholders must register for the meeting by October 27, 2025, and can delegate representatives to attend and vote on their behalf [19][20]. Group 3: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 The company has elected Mr. Gao Feng as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effective from the date the shareholders approve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25][28].
南京高科: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
Zheng Quan Ri Bao· 2025-09-18 13:36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9月18日晚间,南京高科发布公告称,近日,经职工民主选举,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
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8 10:16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并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 ...
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8 10:16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裁助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支付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 置收入水平相比具有竞争力; (二)基础薪酬确定原则:基础薪酬与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 个人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相结合,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 "责、权、利"的统一; (三)绩效薪酬确定原则:与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完成目标的 效率和质量挂钩; (四)激励与约束相并重原则: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管理岗位职务的,依据其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所对应的级别标准获得; 未在公司兼职担任经营管理岗位职务的,依据其所承担的职责对应的 级别标准获得,具体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与公 司没有劳动关系的 ...
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8 10:1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 | 则 10 | | --- | --- | | | 附 | | 第五章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 ...
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8 10:16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 程序和议事方法,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 汇报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设董事长 1 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董事任期届满未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
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8 10:16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南 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 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 ...
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8 10:16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 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控制权,泄露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上 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
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8 10:16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