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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ang Freda Pharmaceutical (6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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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3:13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regulations and principles governing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for Lushang Furuida Pharmaceutical Co., Ltd, ensuring legality, fairness, and protection of shareholders' rights, especially for minority and non-related shareholders [1][2][3]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company aims to minimize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ransaction prices are fair, just, and publicly disclosed [2][3] -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must not harm the legal rights of all shareholders, particularly minority and non-related shareholders [3] Group 2: Identification of Related Parties - Related parties include both legal entities and natural persons that have significant control or ownership over the company [4][5] - Specific criteria are established for identifying related legal entities and natural persons, including ownership thresholds and management positions [5][6] Group 3: Scope of Related Transactions - Related transactions encompass resource transfers or obligations between the company and its related parties, including various financial and operational activities [11][12] Group 4: Decision-Making Procedures and Disclosure - Transactions exceeding 30 million yuan or 5% of the company's net assets require disclosure and shareholder approval [12][13] - Daily related transactions may not require auditing unless specified by regulatory authorities or company bylaws [12][13] Group 5: Pricing and Management of Related Transactions - Pricing for related transactions should primarily follow market prices, with alternative methods like cost-plus pricing applicable when market prices are unavailable [26][27] Group 6: Exemptions from Disclosure and Approval - Certain transactions, such as those providing unilateral benefits without obligations, may be exempt from standard approval and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30][31]
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3: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athbb{C}$$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鲁商福瑞达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 事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 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 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参照本工作制度履职。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
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3: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鲁商 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保证、抵 押或质押等方式,包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 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控股子公司应在履行其审议程序前按 照报 ...
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3: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以及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 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
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3: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mathbb{C}$$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鲁 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 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 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 作经验。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设置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 ...
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3: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 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鲁商福瑞达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 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 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 ...
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3:13
本实施细则包括《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部分。 第一部分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 治(ESG)的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与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 ...
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1 13:13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 ...
福瑞达(600223)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1 12:49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鲁商福瑞达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 事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 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 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参照本工作制度履职。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
福瑞达(600223)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2025-08-21 12:49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及核销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下同)的可回收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可回收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第三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和长期资产、 财务担保合同等。 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等。 第四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采用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本制度规 范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