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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敏感信息的相关管理,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工厂、部室第一责任人、控 股(包括实质性控制)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等。报 告义务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本单位或本部门指定一名联络人。 第四条 敏感信息排查指由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其他有关部门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津贴制度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2025 年修订) 1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20 万元/年(税前) 董事(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15 万元/年(税前) 第五条 在公司内部纳入董事会考核的领导班子人员的董事按照《公司年度领 导班子成员薪酬考核方案》经董事会审批后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本津贴。 第六条 任职津贴自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按季度支付,由公司 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董事因辞职或离任,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该津贴 数额。 第七条 在任期期间,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因作出违规、违法的决议,或董事 不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而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谴责或经济处 罚,由董事个人负责承担。 第八条 董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以 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津贴内,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如国家出 台新的与本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董事会酌情 第一条 为完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制度, 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津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产生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决策团队和 高级管理团队的人员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所作 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处分权的合法财 产赠予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为了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响应国家共同富裕的号召,塑造友 善的社 会风尚,培养良好的社会道德,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公司应该 本着自愿无偿、 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对外捐赠行为。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 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以其拥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做出的任何对外捐赠行为,均应 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 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会议召开前,负责准备会议文件,寄送会议材料,组织安 排召开会议,负责起草会议决议草案和整理会议记录。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 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情况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 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1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 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 衍生品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利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金融衍生品,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境内 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 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 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以及上 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金 融衍生品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含续聘、改聘,下同)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由公司管理层根据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 度执行。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
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内部控制制度
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六)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的要求。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 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效能和风险抵御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